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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开放大学2022年第二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4日  来源: 点击:3962

内江开放大学2022年第二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通知

 内江开放大学是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点。为确保等级认定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2年第二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级机构:四川开放大学

二、考试考点:内江开放大学

三、考试职业(工种):行政办事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育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农业经理人

四、考试级别: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五、报名方法:

(一)单位团报:由联络人统一收集报名资料,汇总报名信息,上报内江开放大学职教中心;

(二)社会考生:微信扫码报名,网上下载个人申报表,在规定时间上交纸质资料。

咨询电话0832-2040196  刘老师  李老师

六、报名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纸质档一式壹份)

备注:申报表在百度网盘,请自行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UTYHCPbCOricKez4siIOgg?pwd=n15j 提取码:n15j

填表时注意:需贴近期二寸白底证件照(申报表中有相关格式说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年限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白底证件照片(电子档),必须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每张照片不超过200Kb

(三)《考生信息汇总表》(电子档);

(四)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如以职业资格证+工龄报考的,还需提供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六)如以学历报考的,提供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如属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1份;

备注:所有复印件请附在申报表后面,并装订好。电子档资料发送到邮箱:120621361@qq.com

七、开考条件:本次等级认定各工种报名人数要求达30人以上开考

八、报名及所需纸质资料提交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10日止,逾期不再报名。

九、收费标准如下:


以上价格为暂行收费标准,后期可根据相关文件和市场行情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十、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时间2022710日。

十一、各工种申报条件:

保育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含)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备注

相关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

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

技工学校本专业为婴幼托育,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

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

职业学校本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

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管理、医学营养、预防医学、助产、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等;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护理、儿童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学前教育、现代家政管理等,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的教育学类、护理学类、心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家政学等。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 ① 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
 

备注:

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法。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健康管理师

健康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健康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2) 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年以上。

(4)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取得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健康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健康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2) 取得健康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4) 取得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健康管理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健康管理师二级和健康管理师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行政办事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①
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3)经五级/初级工标准学时培训并合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四级/中级工标准学时培训并合格。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专业目录)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经三级/高级工标准学时培训并合格。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秘书、公关员、社区事务员、统计调查员、社团会员管理员等。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校:经济统计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
    技校: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通信网络应用、商务文秘等。
    高职:环境规划与管理、安全健康与环保、信息安全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等。
    其他: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环境规划与管理等。
鉴定方式
       
本职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电子计算机或移动终端应用程序等方式,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需达到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ꎬ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二级/ 技师、 一级/ 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综合评审可以采用文件筐测试或论文答辩等方式。所有考试科目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 () 以上者为合格。

 

农业经理人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四级农业经理人

(1)取得相关职业 ① 五级/ 初级工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② 毕业证书 (含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三级农业经理人: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① 毕业证书 (含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 (含) 以上, 并具有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经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二级农业经理人: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年 (含) 以上, 并具有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经验。
   
具备以下条件者, 可申报一级农业经理人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 技师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备注①相关职业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15 版) 中, 第五大类农、林、 牧、 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里所列举的职业和工种。
   
②技工学校相关专业包括: 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2018 年修订) 里财经商贸类(06) 和农业类 (07) 所列举的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2019 年修订) 里农林
牧渔大类 (51)、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59) 和财经商贸类 (63) 所列举的专业。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案例分析、 现场问答、 实训模拟等方式。 二级农业经理人的认定必需在业绩评审 (平时工作成绩、 成果综合评审) 合格的基础上, 方可以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成绩皆达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业绩评审由 5 人以上的专家组成, 根据参考人员所在涉农经济组织的规模、 效益及个人业绩、 诚信等进行综合评定, 评审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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